公司接受集团春节前“四风”督导检查
时间: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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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根据市纪委、市国资委纪委、市政路桥集团纪委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由集团公司纪委书记李志强带队成立检查组,于1月24日对我公司节前“四风”进行了监督检查工作。
公司党委书记陈希林、总经理翟永山亲自带领相关部室人员迎接集团公司的检查工作。集团公司对公司落实节前廉洁自律工作部署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尤其表扬了我公司在落实“所属分公司、项目部签订《关于落实节前廉洁自律工作情况的承诺书》”这一要求上,不仅形式新颖,还进一步提高了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的意识。同时,集团公司也强调了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将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继续开展。
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这就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上率下,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同时,也要求纪委、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新情况新动向,有效破解“隐身”和“变种”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