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继续做好防止疫情工作的同时,避免违反纪律规定的现象发生,公司纪委就清明节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提示: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单位十个严禁,结合学习教育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大力弘扬和倡导勤俭节约、健康卫生、文明环保的祭奠新风正气,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追求道德高线,守牢纪律底线。各单位要自觉遵守公序良俗,带头倡导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用文明的方式表达对已故亲人的追思,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进一步营造廉洁过清明的氛围。
进一步严肃纪律规定,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借祭扫之名组织安排春游、踏青、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钱物;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祀扫墓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祭扫活动;严禁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不到岗、不到位。
切实负起 “主体责任” “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对职责范围内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坚决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各单位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把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市政四公司纪委预祝全体职工清明节安康、平安、廉洁!并郑重提醒您:拒绝酒驾珍爱生命!!
切实提高纪法意识,要清醒认识酒驾醉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抵制酒驾醉驾,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党纪党规,始终严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树立正确饮酒观念,节日期间自觉做到不酗酒、不劝酒,主动提醒身边同事、亲朋好友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共同抵制酒后驾驶及其他危险驾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