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促防 以规护航]公司举办《建工解释二》专题培训
时间: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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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解释二》专题培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26年6月30日正式施行。为提升建设工程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能力,8月18日,公司举办《建工解释二》专题培训,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各单位书记、经理、总经济师及负责商务工作的相关人员、常年法律顾问等参加会议。

本次培训会议围绕“强化风险防控、提升实务能力”两大核心目标,设置了专题解读、现场答疑、总结部署三项议程,内容聚焦《建工解释二》核心条款解读及实务问题现场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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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会上由办公室法务人员对《建工解释二》进行系统宣贯,重点解读核心条款,帮助参训人员准确理解新规,防范项目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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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环节

 
 
 

在答疑环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段治平律师、汪盈律师,针对各单位提出的有关《建工解释二》的实务疑问,耐心解答,提供专业指引,协助规范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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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部署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夏宝坤对公司法务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强化法治教育,树牢全员法治意识;

二是做到警钟长鸣,常怀敬畏审慎之心;

三是深耕理论学习,增强风险防控本领;

四是推进精细管控,规范总分包项目管理;

五是全面梳理研判,排查合同潜在风险。

党委书记、董事长马福利对公司法务工作作出三点明确部署:

一、精准把握制度更新,系统校准认知偏差

《建工解释二》在招标投标程序、优先受偿权行使等关键领域作出重要制度调整。各单位须以新规为标尺,对现行全部在建及履约合同开展全面复盘与合规性审视,确保在合同评审、项目过程管控及争议解决等环节中,实现新旧规则的平稳衔接与精准适用,杜绝因认知滞后引发的合规风险。

二、织密责任传导链条,前置风险防控关口

各单位党组织书记、经理作为风险防控第一责任人,须靠前指挥、统筹督导;总经济师及商务管理团队作为直接责任主体,应将风控意识深度嵌入招投标决策、合约签订、施工过程履约及竣工结算全生命周期。同步建立动态风险台账,实行定期排查与专项研判相结合,超前制定分级应对预案,力争将矛盾隐患化解于初始阶段,切实提升前端治理效能。

三、强化学用互促机制,锻造专业支撑能力

各单位应以此轮培训为战略契机,分层级、分条线组织全员深入开展《建工解释二》专题研习,推动理论学习与实务操作有机融合。要通过案例推演、制度内化等方式,将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合同精细化管理和风险动态管控的硬核本领,持续厚植依法治企的专业根基。

《建工解释二》专题培训

 

此次培训会议的召开,是公司主动适应司法新规、前移风险防控关口的重要举措。会议通过系统解读与深入交流,既有效提升了项目及商务人员的法律风险识别与处置能力,更进一步树牢了全员合规意识、压实了各级管理责任。下一步,公司上下将以此次会议精神为指引,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严要求,将新规要求融入项目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切实抓好风险防控工作,为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力。